前阵子,“桑吉”轮与香港籍散货船“长峰水晶”号在长江口以东约160海里处发生碰撞,导致前者全船失火。
许多人就困惑了,在浩瀚大海上,船舶犹如一片片小树叶,怎么还会相撞?
事实就是如此,海上经常会发生船舶碰撞事故。
推荐或习惯航线区域船舶汇集
一般情况船员会根据船情和当时天气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一条航线。航线设计一般考虑两个因素:距离到达港口最近,或航行时间最短。
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被广大船员接受和认可的固定航线,成为习惯航线或推荐航线。
如果都采用推荐航线或习惯航线,船舶往往会在某些海域汇集,即使不采用该航线,不同船舶设计的航线有时也会交叉,而海运航程都是比较长的,连续航行十几天一个多月都是经常的事,如果海员懈怠疏忽,那么在航行到航线交点附近时,因船舶间距很近,就很可能出现碰撞风险。
语言差异大,也是增加碰撞危险的一个因素
英语是国际航海通用语言,而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母语五花八门。由于语言障碍,理解错误可能造成避让措施不及时,甚至相悖。
港口附近水域事故发生几率增加
此次撞船事故发生在东海海域。
德国《世界报》的调查发现,我国东部和南部海域,印度半岛附近海域,印度尼西亚、马来半岛、朝鲜半岛和日本周边的海域已成为全球最危险的海域。2016年,约有33艘船舶在该地区失事。
东临东海的上海港是全球最大的港口之一。
根据航海特点,船舶在深海航行,相对要安全一些。受水深、船舶交通流量、潮汐以及周围障碍物等多因素影响,港口附近水域船舶海上碰撞事故几率增加。
出事海域位于我国渔场交汇地带。大量作业的渔船对航行有较大影响,特别是渔船作业时操纵受限更是给在此航线上航行的商船带来更多潜在风险。
目前我国近海航行的船舶达62697条。受成本及效率趋动,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大型船舶转向和航速变化幅度较慢,容易使避让行动滞后。
船舶间避让行动规则尚待完善
针对海上船舶如何避让,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专门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在不同条件下,船舶间的避让责任、应尽义务以及应采取的行动准备等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
由于目前在海上航行的船舶类型很多,不同船员采取的避让行动差别也很大,会出现船员违背《规则》要求采取行动的情况。这会使船舶间的避让行动变得更为复杂。
而针对多条船舶互撞情况,《规则》并未给出明确的避让行动要求,尚待进一步完善。